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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3-05


 

为强化中央和省、市政府强农惠农和林业生态建设政策的落实,巩固我县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林计〔2016〕187号)和《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林[2016]16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退耕还林任务量大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退耕还林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退耕还林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资金使用兑现情况,重点排查2014年以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账户滞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对农民的直接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按规定使用等情况。二是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前一轮退耕还林中尚未与农民签订合同及合同错、漏、不完善问题,承包大户侵害退耕农户利益问题,退耕还林林地的林权证未登记发放问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前一轮退耕还林林木保存率不符合要求、复耕问题,还生态林没有得到有效管护、还经济林收益率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三是退耕还林案件查处及上级有关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方面。包括2014年以来上级转办、本市受理的举报、来信来访、媒体反映等退耕还林案件的查处情况;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方面举报、反映、群众上访发现的案件查处情况。对重复上访、案件多发、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问题要重点排查。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11月28日,我县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洲任组长,副局长陈彦民、纪检组长王瑞萍任副组长,局监察室、办公室、退耕办、财务室为成员的遂平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6年11月28日-2017年2月20日,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退耕还林相关情况的全面自查工作。按照主要任务内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重点,紧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多发的地区,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理清监管责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河南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上报市林业局。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财务部门配合县财政局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林业局纪检组配合纪检会受理查处。

   (四)整改落实2017年2月20日-3月20日,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于受理的有关上访案件、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提出办理要求,印发整改意见,在收到下发整改意见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家林业局明确,在2016年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每年将分别针对不同中央投入项目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这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同时,我省即将全面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把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取得实效。注意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二)强化整改,严肃执纪。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退耕还林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系统性的、典型的重大问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县人民政府和纪检部门;对一些侵害林农利益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按有关程序移交处理。

(三)强化监督,塑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为强化中央和省、市政府强农惠农和林业生态建设政策的落实,巩固我县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林计〔2016187号)和《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林[2016]16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退耕还林任务量大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退耕还林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退耕还林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资金使用兑现情况,重点排查2014年以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账户滞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对农民的直接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按规定使用等情况。二是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前一轮退耕还林中尚未与农民签订合同及合同错、漏、不完善问题,承包大户侵害退耕农户利益问题,退耕还林林地的林权证未登记发放问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前一轮退耕还林林木保存率不符合要求、复耕问题,还生态林没有得到有效管护、还经济林收益率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三是退耕还林案件查处及上级有关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方面。包括2014年以来上级转办、本市受理的举报、来信来访、媒体反映等退耕还林案件的查处情况;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方面举报、反映、群众上访发现的案件查处情况。对重复上访、案件多发、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问题要重点排查。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1128日,我县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洲任组长,副局长陈彦民、纪检组长王瑞萍任副组长,局监察室、办公室、退耕办、财务室为成员的遂平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61128-2017年2月20,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退耕还林相关情况的全面自查工作。按照主要任务内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重点,紧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多发的地区,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理清监管责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2月20将自查报告和河南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上报市林业局。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财务部门配合县财政局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林业局纪检组配合纪检会受理查处。

   (四)整改落实2017220-3月20,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于受理的有关上访案件、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提出办理要求,印发整改意见,在收到下发整改意见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家林业局明确,在2016年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每年将分别针对不同中央投入项目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这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同时,我省即将全面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把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取得实效。注意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二)强化整改,严肃执纪。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退耕还林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系统性的、典型的重大问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县人民政府和纪检部门;对一些侵害林农利益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按有关程序移交处理。

(三)强化监督,塑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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